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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03-31 05:47 来源:网络

  亿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主要业务汽车电子、精密压铸的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围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三大领域,面向整车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包括与客户同步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根据市场趋势,通过产品和技术快速迭代,扩展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具有前瞻性的智能汽车电子整体解决方案。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聚焦用户体验与价值创造,构建了从底层软件到上层应用,从核心硬件到全栈开发的配套能力。持续迭代升级智能座舱解决方案,实现多产品融合协同发展,并通过搭载AI大模型,创新多模态交互体验,精准服务用户需求。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依托高性能计算平台、多传感器融合及智能驾驶算法,构建从低速泊车场景向高速领航的全场景智能驾驶能力,提供人-车-路-云协同的智能驾驶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更安全便捷的智驾体验。

  公司顺应汽车E/E架构分布式控制向区域控制、中央集中控制升级的产业趋势,以SOA架构为桥梁,通过敏捷开发、配置化管理等实现区域、跨域融合产品的快速落地,目前公司已推出舱泊一体域控、舱驾一体域控产品,正在研发中央计算单元等跨域融合产品,持续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优势。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主要为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件、精密加工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以精密模具设计、制造技术为核心,以强大的工艺技术、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能力为基础,持续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且安心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类别,其中以汽车关键零部件为主要应用领域。精密压铸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新能源三电系统、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车身控制系统、智能座舱系统及智能驾驶系统、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光通讯模块等零部件。

  2024年,企业环境错综复杂,国内外汽车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产业、技术依然推动着汽车行业技术迅速发展。面对高强度的竞争环境和快速变化的行业态势,2024年公司聚焦“订单、交付”中心工作,以研发创新和成本竞争力为主要驱动,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高增长,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净利润创新高。主要情况如下:

  2024年是公司“提档提速、迈向领先”的元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加快,各业务及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3%,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7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5%;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3%,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6.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7%。

  汽车电子业务实现高增长。报告期内屏显示、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车载摄像头等规模化量产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座舱域控、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新产品线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多类产品竞争力快速提升,部分产品线跻身行业前列,报告期内HUD产品出货量突破100万套、车载手机无线万套,座舱域控产品出货量超30万套。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公司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产品市场份额位列国内供应商第一名,座舱域控、液晶仪表、屏显示市场份额排名快速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大客户数量明显增多,前五大客户分布均衡、无单一依赖。报告期内,吉利、奇瑞、赛力斯、北汽等客户营收规模大幅增长;蔚来、理想、小鹏、小米、Stellantis等客户配套产品快速放量。

  精密压铸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应用于汽车智能化(激光雷达、中控屏、域控、HUD等)相关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零部件、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相关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佛瑞亚、联电、泰科、莫仕及其他重要客户营收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2024广东企业500强”“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Stellantis集团“2024 Regional Supplier of the Year Award Winner”奖,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同时获得中国汽车工业质量大会“2024年度质量表现最佳”称号,华阳通用获得长安汽车 “协同贡献奖”、吉利银河“最佳项目协同奖”、上汽集团“卓越贡献奖”、长安福特“卓越供应商”奖,华阳多媒体获得“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高成长创新企业”、长城汽车“2024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及“质量追风奖”,华阳精机获得博世“最具潜力供应商奖”、联电“最佳商务合作奖”、博格华纳传动与电池系统“优秀供应商”奖、海拉“最具价值奖”、佛瑞亚集团“价值创造奖”等荣誉。

  2024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新势力车企及合资、国际车企客户取得重要进展,新突破大众汽车集团、上汽奥迪客户,多类产品获得Stellantis集团、小鹏、理想、小米、蔚来、零跑、现代-起亚汽车集团、长安、长安福特等客户众多新项目;持续获得奇瑞、吉利、长安、长城、赛力斯、北汽等客户新项目,为该等客户配套的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主要产品座舱域控、HUD、屏显示、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订单额大幅增加。

  2024年,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持续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舍弗勒、联电、佛瑞亚、伟创力、泰科、莫仕、安费诺以及其他重要客户新项目,铝合金业务新突破法雷奥、尼得科客户。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等零部件项目订单额大幅增加。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8.31亿元,同比增长28.94%,占营业收入的8.19%。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加速产品迭代,增强用户体验。华阳开放平台(AAOP)全面迭代,AutoSAR深度融入仪表及座舱平台,集工智能、3D引擎等相关技术,推出语音大模型+情景模式,智能座舱系统竞争力再提升。HUD产品不断技术突破,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地位:率先实现5.1寸SR-HUD量产,实现超高清的虚像显示;采用变焦光学及传统光学集成的方案,推出3D AR-HUD,实现宽幅景深投影模式,不同距离的信息显示呈现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沉浸感进一步增强;自研显示背光及光学设计方案,大幅提升HUD画质分辨率,用户体验提升。车载显示屏产品不断提高显示画面的色彩饱和度及画面精细度,公司加大对OLED显示、Local Diming显示、仿内饰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电子外后视镜产品首个项目成功实现量产;构建了完善且高效的光学测试体系,自研的视野仿真软件已投入使用;在产品性能方面显著提升了系统启动速度、画面亮度及流畅度、视野扩展度及软硬件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字声学产品持续创新,完成多种自主音效的开发落地,增强“声临其境”的用户体验。车载手机无线W自动循迹无线V系统大功率无线充电产品。

  创新推出多功能融合产品。公司已推出基于高通8255芯片的舱泊一体域控和基于高通8775芯片的舱驾一体域控,预研中央计算单元产品。公司创新融合HUD光学显示及车载屏幕显示技术在国内率先推出VPD(Virtual Panoramic Display虚拟全景显示)产品,引领市场趋势并将于2025年实现量产,同时开展下一代融合式方案研发工作。精密运动机构结合屏显示、扬声器、摄像头等各类组合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精密压铸业务聚焦模具设计制造、夹具设计制造、CNC加工、FA装备技术、铝合金工艺、镁合金工艺、锌合金工艺等核心技术领域,中大吨位模具及产品半总成装配技术标准化,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能力及半总成装配技术能力。铝合金方面,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压铸、高精密阀体加工、摩擦焊接等技术应用项目增多;锌合金方面,加速推广高速压铸机应用,突破汽车多联连接器薄管一体化压铸技术,光通讯模块、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项目增多;镁合金注射成型技术量产项目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技术创新生态伙伴”“2024年度智能汽车产业链(智能舱驾类)硬科技·创新先锋企业”奖项;华阳通用“视域”智能座舱HMI设计方案获得“德国红点奖”,高集成跨域融合智能舱泊一体域获得“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奖项;华阳多媒体HUD产品斩获多个奖项,包括 “2024 AIIA汽车智能化领航创新奖-智能创新奖”“HUD暨创新显示最佳人气奖”“技术先锋奖”“2024汽车金智奖·汽车HUD TOP10企业”“年度量产首创奖(5.1英寸PGU汽车增强显示抬头显示器产品)”。

  为满足主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扩充产能并海外布局。公司定增各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中,其中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业务惠州新建厂房均已投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4年在浙江长兴开发区新建精密压铸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当年购买土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并成为规上企业;华阳通用于2024年7月新成立重庆、上海子公司,华阳多媒体于2024年12月新成立芜湖、西安子公司,提升本地化配套和服务能力;设立泰国、墨西哥子公司,布局海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组织变革,控股子公司通过竞聘上岗完成经营层换届,搭建了满足公司未来竞争和快速发展的新一届团队;通过梳理组织架构和流程,优化项目实施过程,促进内部协同,为业务发展赋能;明确奋斗目标,精准实施激励,强化增长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激励范围和力度,提升组织活力;强化集团内部协同,推动市场拓展、供应链深度合作;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控股子公司华阳多媒体完成了数字化工厂建设,控股子公司华阳通用升级仓储系统智能化水平。公司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47,160,963.28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5,252,367.22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364,940.3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322,257.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38,041,097.2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0,888,117.8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0,888,117.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4,826,661股。

  3、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07,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1,955,379.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6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4,651,524.43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1.1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8,700.08万元、人民币29,253.93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15%、2.40%,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9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注:上表“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半自动化设备、工装夹具、设备零配件的生产、开发、加工、销售、服务;软件的开发、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54.85万元,总负债7,681.49万元,净资产673.3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30.87万元,利润总额-232.75万元,净利润-232.75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其信贷额度储备,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外,其他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830,000.00万元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的12.00亿元额度,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49,100.6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业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共享不超过12.0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合计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用资产池质押所融资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投资及国家法律和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金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提升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产管理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等支付结算工具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务基本情况: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内部控制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 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及欧元等,交易对手为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1、为避免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背景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5、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专用程度较高的存货,作为专项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作为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8,906.16万元,计提存货减值损失9,675.5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8,589.22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9.48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5,759.4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2019年3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中良先生已于2025年3月24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邱美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邱美兰女士接任罗中良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邱美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邱美兰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理学博士,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合培养博士,人工智能应用高级工程师。2016年至今任惠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任教师,2024年9月至今任惠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兼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专家组成员、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邱美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邹淦荣先生;财务负责人彭子彬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翠翠女士;独立董事冯国灿先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小年女士。

  为提升交流效果,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 资 者 可 以 提 前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张元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专项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听取了总裁汇报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线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0.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津贴方案调整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1.04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月起生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责任、贡献等,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按期发放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委员吴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邱美兰女士接任罗中良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5项、第8项至第10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由监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线-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线、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亿博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23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3,545,761.57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35,541,895.43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593,171,594.74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460,374,166.8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195,290,839.76元 (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39,161,604.62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35,541,895.43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20,587,339.71元);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374,166.8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6,5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8,573,524.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78,076,302.00元,置换的金额为59,028,948.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35,541,895.43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 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企业环境错综复杂,国内外汽车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产业、技术依然推动着汽车行业技术迅速发展。面对高强度的竞争环境和快速变化的行业态势,2024年公司聚焦“订单、交付”中心工作,以研发创新和成本竞争力为主要驱动,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高增长,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净利润创新高。主要情况如下:

  2024年是公司“提档提速、迈向领先”的元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加快,各业务及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3%,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7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5%;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3%,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6.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7%。

  汽车电子业务实现高增长。报告期内屏显示、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车载摄像头等规模化量产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座舱域控、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新产品线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多类产品竞争力快速提升,部分产品线跻身行业前列,报告期内HUD产品出货量突破100万套、车载手机无线万套,座舱域控产品出货量超30万套。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公司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产品市场份额位列国内供应商第一名,座舱域控、液晶仪表、屏显示市场份额排名快速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大客户数量明显增多,前五大客户分布均衡、无单一依赖。报告期内,吉利、奇瑞、赛力斯、北汽等客户营收规模大幅增长;蔚来、理想、小鹏、小米、Stellantis等客户配套产品快速放量。

  精密压铸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应用于汽车智能化(激光雷达、中控屏、域控、HUD等)相关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零部件、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相关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佛瑞亚、联电、泰科、莫仕及其他重要客户营收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2024广东企业500强”“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Stellantis集团“2024 Regional Supplier of the Year Award Winner”奖,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同时获得中国汽车工业质量大会“2024年度质量表现最佳”称号,华阳通用获得长安汽车 “协同贡献奖”、吉利银河“最佳项目协同奖”、上汽集团“卓越贡献奖”、长安福特“卓越供应商”奖,华阳多媒体获得“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高成长创新企业”、长城汽车“2024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及“质量追风奖”,华阳精机获得博世“最具潜力供应商奖”、联电“最佳商务合作奖”、博格华纳传动与电池系统“优秀供应商”奖、海拉“最具价值奖”、佛瑞亚集团“价值创造奖”等荣誉。

  2024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新势力车企及合资、国际车企客户取得重要进展,新突破大众汽车集团、上汽奥迪客户,多类产品获得Stellantis集团、小鹏、理想、小米、蔚来、零跑、现代-起亚汽车集团、长安、长安福特等客户众多新项目;持续获得奇瑞、吉利、长安、长城、赛力斯、北汽等客户新项目,为该等客户配套的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主要产品座舱域控、HUD、屏显示、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订单额大幅增加。

  2024年,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持续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舍弗勒、联电、佛瑞亚、伟创力、泰科、莫仕、安费诺以及其他重要客户新项目,铝合金业务新突破法雷奥、尼得科客户。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等零部件项目订单额大幅增加。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8.31亿元,同比增长28.94%,占营业收入的8.19%。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加速产品迭代,增强用户体验。华阳开放平台(AAOP)全面迭代,AutoSAR深度融入仪表及座舱平台,集工智能、3D引擎等相关技术,推出语音大模型+情景模式,智能座舱系统竞争力再提升。HUD产品不断技术突破,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地位:率先实现5.1寸SR-HUD量产,实现超高清的虚像显示;采用变焦光学及传统光学集成的方案,推出3D AR-HUD,实现宽幅景深投影模式,不同距离的信息显示呈现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沉浸感进一步增强;自研显示背光及光学设计方案,大幅提升HUD画质分辨率,用户体验提升。车载显示屏产品不断提高显示画面的色彩饱和度及画面精细度,公司加大对OLED显示、Local Diming显示、仿内饰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电子外后视镜产品首个项目成功实现量产;构建了完善且高效的光学测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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